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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

申请者人均年收入标准由3.8万元调至5.6万元
2019年04月19日 08:20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本报记者张卓君 通讯员孙晓磊

  桐乡新一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标准调整了!昨天,记者从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在此次调整中,继嘉兴市本级后,桐乡率先大幅度降低准入门槛,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从3.8万元调整至5.6万元。

  4月15日,桐乡市人民政府公布了《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按照《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6万元以下(含);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或按户籍计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均可向户口所辖社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此次标准调整的重要内容是,将申请家庭收入标准取值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上调至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即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从3.8万元调整为5.6万元。

  据介绍,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中,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一向是与每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一直以来,维持着申请家庭收入标准取值为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不变。此次,将取值上调至100%,或有更多家庭可以申请保障房了。根据历年的申请情况来看,申请者中多半是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符合标准,而此次上浮调整,正好让他们可以搭上新的“保障车”。

  “开年以来,桐乡积极响应上级住房保障工作新要求,第一时间调查摸底、梳理汇总后,结合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现状,作出了大幅度降低准入门槛的调整。”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降低申请家庭收入标准,意味着有更多的家庭可以享受到惠民政策,此举将进一步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提高我市的住房保障覆盖率。

  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如何申请?据悉,建设部门还将于近期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向社会全文公布,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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