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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开启慢性病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新模式

12种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三个月内无需跑医院挂号取药
2018年11月30日 16:29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本报记者 沈晓洲 通讯员 高蕴

  11月2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2019年元旦起,我市将执行新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实施办法,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慢性病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可根据病情最多能开出12周的药量。

  新政规定,目前,慢性病种范围暂定为高血压、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肾脏病、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腹透、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12种。

  患者如何享受该医疗待遇?据介绍,享受对象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须是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与家庭医生规范签约,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展慢性病诊疗服务的;二是确诊为上述病种范围的慢性病,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配药;三是要进行慢性病门诊待遇备案。具体的备案方法根据签约参保人员病情,由签约家庭医生记录备案信息,上报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

  “新政落地后,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也将有所提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待遇保障方面,符合慢性病门诊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经过慢性病门诊待遇备案,在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配取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慢性病针对性用药,医保支付标准将提高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额度也有所提高,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基金门诊年度最高补偿额提高500元/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000元/人,提高部分是作为慢性病针对性用药费用计入额度。

  值得一提的是,参保人员在治疗这类慢性病时,可根据病情门诊最多能开出12周的药量,相当于三个月内不用再跑医院排队挂号取药。但需要注意的是,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取药,要由家庭签约责任医生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

  相关慢性病医保待遇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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