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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

2018年11月01日 10:22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周志鹏 通讯员 沈 娟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近日,桐乡市再次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1月1日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月796元调整为每月810元。据了解,这是桐乡市2014年实现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后的第三次调标。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桐乡市从1997年开始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着居民最低工资水平的提高,低保标准也不断提高,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当前,全市在册低保对象共有2829户4428人,今年1至10月已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2571.26万元。提标后,预计我市每月增加发放低保金约6.2万元,使得全市困难家庭可以拿到更多的低保金。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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