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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桐乡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从每人每月796元提高至810元
2018年11月01日 10:22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本报记者 颜明芬 通讯员 沈娟

  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从11月1日起,桐乡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从796元/人调整为810元/人。这是桐乡市2014年实现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后的第三次调标,调整后的低保标准占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5%。

  当前,我市在册低保对象共有2829户4428人,今年1月至10月已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2571.26万元。调整后,预计全市每月增加发放低保金约6.2万元。

  桐乡从1997年开始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着居民最低工资水平的提高,低保标准也不断提高,全市低保保障规模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为一大批困难群体撑起了保护伞,保障了他们的正常生活,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提高低保标准,是市委、市政府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桐乡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低保标准的提高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大程度保障困难群体生活。

  此外,低保家庭进入保障之后可以享受诸如用水、用电、有线电视和医疗等方面的救助。

  近年来,我市通过建立困难家庭大数据、实现救助资源大统筹、搭建精准救助大平台,形成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力量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政策体系,有效提高了社会救助、困难帮扶的针对性,使困难家庭拥有更多获得感和生活尊严。

  未来,桐乡将继续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按时足额将保障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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