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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解忧 心系百姓

市场监管局崇福分局获锦旗被市民点赞
2018年10月25日 11:14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本报记者 俞珂 通讯员 许虹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近日,消费者杨女士将一面写有“为民解忧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了市市场监管局崇福分局。

  事情还得从上个月说起,9月10日,杨女士在崇福购买了一商铺,签约总价为24.3263万元,当天缴纳了定金3.05万元。没想到在办理按揭手续过程中,由于杨女士在家务农,没有收入证明,无法办理,这可愁坏了杨女士。而在买房之前,销售人员也没有将贷款事宜向杨女士进行充分告知,因为家庭经济能力有限,杨女士向房产公司提出了退房的申请。在多次交涉后,房产公司坚持表示杨女士为自愿购房,定金不予退还。无奈之下,杨女士来到了崇福分局请求帮助调解。

  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分局工作人员辗转与房产公司负责人、公司财务、房产销售公司经理取得了联系。“我们公司没有强迫要求杨女士买房,都是基于自愿的行为,而且房子也没有质量问题,按照合同上来说,定金是不退的,如果消费者都这样操作的话,我们也没办做生意了。”房产销售公司龚经理向分局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本着切实为老百姓服务的理念,分局工作人员摆事实讲道理,多次与该经理电话沟通,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销售人员确实没有将贷款等方面的细节,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公司存在一定的责任;另一方面杨女士是由于无付款能力才希望退房的,且并不影响房屋的再次销售。最终,房产公司同意了杨女士的退房要求,在扣除了部分手续费后,退还杨女士2.7万元。对此,杨女士表示满意和感谢。

  在购房热潮中,消费者买房前还是要谨慎,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售楼广告莫要轻信,广告内容要与房产方认真核实;二是买卖合同签署需留心,应认真阅读并与其他当事人协商合同的条款或内容,不轻信对方口头承诺;三是购房细节要清晰,特别是银行贷款方面,避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并影响个人征信。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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