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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桐乡市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共补偿13237人次3945.07万元

为群众健康撑起“保护伞”
2018年10月24日 08:32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杨 薇

  因为一场大病,极有可能让一个家庭陷入困顿,大病保险却让很多患病家庭吃了“定心丸”。昨天,记者从桐乡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近年来,桐乡市积极推进大病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创新服务思路、完善服务措施,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成熟。据统计,今年1至9月,桐乡市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共补偿参保人员13237人次的3945.07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为群众健康撑起“保护伞”。

  据了解,今年,我市大病保险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分别提高到135元/人和57元/人,有效提高大病保障能力。同时,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今年大病保险起报标准降至1.5万元,并提高报销比例,起报线至5万元和5万元以上分别报销60%和70%,年度大病报销上不封顶。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降低居民大病保险起报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我市大病保障力度,有效增强群众抗大病风险的能力。”

  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我市又进一步扩大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的高价药品种类。在原来18种大病药品的基础上,今年大病药品支付种类增至28种,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比如治疗晚期肾癌的靶向药物阿昔替尼(英立达)单单一盒就高达1.75万元,过去未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患者都望而却步。今年该高价药品纳入了我市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符合适应症的参保人员使用该药品,可补偿费用累计在大病起报线以上,便可按大病保险分段报销,这大大减轻患大病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

  据统计,今年1至9月,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基金共支付使用28种大病药品费用248.88万元和169.05万元,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顽疾。同时,我市居民医保将利拉鲁肽等36种国家谈判药品和培美曲塞等6种原大病药品在药店购买的费用,凡是符合适应症使用的,也纳入了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畴。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大额医药费用垫付压力,近年来,桐乡还积极落实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已实现桐乡市级、嘉兴市级、省级、跨省医疗机构联网实时刷卡结报,有效解决群众大病医药费用报销“跑腿”问题。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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