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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018年10月22日 08:15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杨 薇

  昨天,记者从桐乡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我市将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此次调整待遇将从今年1月开始补发,并于11月初随同当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并发放到位。

  据桐乡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主要有三方面内容,分别是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养老金城乡补贴标准及提高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在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方面,从今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5元。

  在统一养老金城乡补贴标准方面,主要针对三类人群:(一)只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年满70周岁起,有地、无地居民养老金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40元;(二)2009年底前已按规定参保或2010年及以后新参保人员,年满65周岁起,有地、无地居民养老金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40元;(三)参保人员年满90周岁起,有地、无地居民养老金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00元。

  此外,按桐政办发〔2010〕49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费补贴标准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计算,本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后,一次性丧葬费补贴标准将由原来3300元每人调整至3700元每人。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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