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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再提高

2018年10月19日 08:20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本报记者沈晓洲

  记者从桐乡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市将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此次调整涉及全市9.9万余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调整待遇从11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至10月份调整提高的差额部分。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二是统一养老金城乡补贴标准;三是提高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具体来说,在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方面,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月将上调20元,从2018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1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5元。

  在统一养老金城乡补贴标准方面,统一有地、无地居民的养老金补贴标准,主要针对以下三类人群:(一)只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年满70周岁起,有地、无地居民养老金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40元;(二)2009年底前已按规定参保或2010年及以后新参保人员,年满65周岁起,有地、无地居民养老金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40元;(三)参保人员年满90周岁起,有地、无地居民养老金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00元。

  举例来说,农村居民李大爷今年75岁,每月领取待遇175元左右。目前,全市进一步调整了基础养老金并统一了城乡养老金补贴标准,李大爷在新政策下待遇进一步增长。经测算,从2018年1月1日起合计增加50元,调整后每月能领取待遇225元。

  城乡居民养老金上涨,意味着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也随之上调。按桐政办发〔2010〕49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费补贴标准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计算,本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后,一次性丧葬费补贴标准将由原3300元每人调整至3700元每人。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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