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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成为全省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唯一试点县市

我市将开启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新时代
2018年09月26日 08:23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朱灵洁 通讯员 黄小华 臧志攀

  昨天,记者从桐乡市环保局获悉,日前浙江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生态环保领域省级改革试点的通知》正式批复我市为全省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试点县市,这也意味着我市正式开启了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新时代。

  值得一提的是,桐乡也是浙江省唯一一个被列为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试点的县市。

  据了解,排污许可证证后试点将探索构建证后监管制度体系,打造证后监管平台,并计划针对全市已发证的88家企业,委托第三方进行现场摸底,形成个性化的监管方案并纳入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全覆盖的基础管理。

  “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试点计划以两至三个重点行业的排污许可智能化监管为突破。对此,我市计划在这重点行业中各选择一家典型企业进行环境监控基础设施或环境监控智能设施的试点建设,在企业端安装数据采集设备,结合环境管理需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并自动报警。”据桐乡市环保局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环境管理平台形成一套“自证守法”的逻辑数据链,建立企业从过程到结果的完整环境守法链条,真正实现“自证守法”。

  从2008年起,桐乡就在省内率先探索开展了工业企业刷卡排污工作,通过刷卡排污总量控制设施,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直接控制;去年11月,浙江祥隆皮革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祥江从桐乡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手中领到了排污许可证,成为全国首家获得制革行业国家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今年,桐乡又成为全省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试点县市……桐乡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正在持续深化。

  桐乡市环保局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市将围绕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试点工作要求,探索排污许可证证后信息化监管新模式,实现以排污许可为基础、融合污染源监测和执法监察的统一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建立清单式执法监管模式,落实企业排污单位环保主体责任,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桐乡样板”。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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