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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违停引纠纷,水果店店主殴打行政执法女队员

打人者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2018年08月24日 10:33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张卓君 通讯员黄佳莉

  8月21日,市区庆丰北路上发生一起某水果店店主殴打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巾帼中队女队员事件。目前,桐乡警方对打人者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6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这起事件是如何发生?对于事件经过,打人者彭某和被打女队员小田(化名)又有怎样的说法?昨天,记者对两名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打人者:

  我打人是不对,但女队员也有错

  昨天下午,记者在桐乡市看守所见到了打人者彭某。在他的口中,整件事情是这样发生的:8月21日下午,有顾客来水果店里买水果,把车停在了附近一银行门口的人行道上。没过一会儿,彭某和妻子得知自家顾客停的车被“抄牌”了,便找到正准备离开的三名女队员进行“理论”。

  “我们和她们讲话,她们都没有理我们,也没有给出解释。”彭某说,其中一名女队员竟然还开着电动车“撞”到了他的妻子。

  彭某称因为一时火大,所以才动手推倒了电动车,随后推搡了其中一名女队员。

  如今因为被处以行政处罚进了市看守所,彭某承认了自己动手,确实有过错,但他一直坚称,女队员也有错,错在没有解释清楚,“抄牌”的做法也不人性化。

  女队员:

  整个过程依法依规办事

  被打者小田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巾帼中队的一名老队员了。

  小田告诉记者,当天下午,她和两名同事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庆丰北路上一银行门口,一辆白色的丰田车违停在人行道上。出于人性化管理,队员们随即询问周边是否有车主,但未果。于是,对违法车辆进行了依法查处。

  待信息采集完毕,小田等人准备离开时,从附近“某芬果业”水果店冲出来一男一女也就是彭某和他的妻子。

  对于整个过程,小田表示,她们查处违停的做法是依法依规的。对于彭某所称,当场没有给出解释,以及开电动车“撞”人,小田予以否认,“我们正要开车离开,彭某妻子忽然冲到车前,是不小心蹭到车上的。”

  现场视频:

  打人者情绪激动,忽然动手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是否真如彭某所言?在当天现场,另外一名女队员身上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向我们还原了事情发生的整个经过。

  在视频中,彭某和妻子一左一右,拦在了小田骑坐的电动车前。这时,彭某在喊自己的妻子被小田撞了,但此时,小田双手握着车把手和刹车,并没有启动车辆。

  由此,彭某口中女队员开车“撞”人的说辞不攻自破。

  随后,彭某和妻子已开始因顾客车辆被“抄牌”而指指点点、破口大骂,言语间,彭某态度极其恶劣,不时大力拍打小田的电动车车头。

  期间,小田做了简短解释,并说如对处罚不服可以随时向局里反映。在彭某等人的辱骂声中,小田和队员始终保持冷静,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防止事态进一步激化。但彭某突然用脚踹倒了小田的电动车,随后又用力推搡小田,造成其轻微伤。

  部门反馈:

  彭某曾因多次违停“吃”到罚单

  在采访中彭某称,水果店前没有停车泊位,所以常发生自家车辆或是顾客车辆被“抄牌”的情况,他曾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过,要求增加停车位。

  对于这一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巾帼中队相关负责人解释道,彭某店铺前的人行道并不宽敞,施划停车位会占用盲道,故其店铺前人行道不具备施划停车泊位的条件。但在附近的小区,以及道路对面都有免费的停车泊位。

  在进行调查后,巾帼中队已把不能施划停车位的原因反馈给彭某。

  但彭某因贪图方便,忽视队员的多次劝说教育,常常把车直接停在人行道上,“吃”到过数次罚单。

  8月22日,桐乡市公安局作出处罚决定,对彭某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6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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