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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嘉兴率先以“财政专补” 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桐乡有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2018年07月03日 08:45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王一

  近年来,随着电梯保有量逐年增加,电梯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风险管理,完善电梯安全赔偿与社会救助机制,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近日,桐乡市出台了《关于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意见(试行)》,将全市所有客梯、货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纳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范围。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管理的电梯,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目前,我市对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主体为国有单位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全额由财政专项资金承担;对商场、酒店、写字楼等人员集聚场所及住宅小区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给予50%的财政补助;对民营企业电梯鼓励积极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据了解,通过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形式在全市推广,属嘉兴市首次,我市今年约有3800台电梯将可享受财政补助。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保费标准为:每台电梯保费为95元/年,每台电梯年累计赔偿达500万元,每次每人死亡/伤残赔偿达100万元。

  那如何进行投保呢?市质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国有单位的电梯由主管部门统一投保,由保险公司通知使用单位投保情况;公共场所及住宅小区由电梯维保单位负责统一投保,各单位可与维保单位联系;民营企业可与维保单位联系,也可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办理保险。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推行可以充分发挥责任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功能,并有效解决发生电梯伤人事故后谁来赔偿的难题。”市质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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