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农业也要投保险,已成为桐乡越来越多农民的共识。日前,记者了解到,本月起,桐乡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有了新的调整,覆盖面更广,保障力度更大。
桐乡市政策性农业和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调整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优化大棚保险、优化淡水养鱼保险、调整部分险种保险政策等方面,此外我市还正式启动养蚕保险试点,“此次调整优化农业保险政策进一步体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支农惠农、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以及引导农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记者看到,调整后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扩大了参保覆盖,如,大棚保险中,增加了风灾(含8级及以上风)、暴雨、洪水、雷击、火灾、爆炸责任;增加薄膜、覆盖物附加险;淡水鱼养殖保险中,将原附加特定疫病死亡扩展条款中因“遭受热带风暴以上的热带气旋造成环境突变、龙卷风、洪水、雷击造成环境突变直接造成保险鱼在发生保险事故后15天内(不含)引起的养鱼发生烂鳃病、出血病的应急性死亡”,扩展至“由于保险鱼发生烂鳃病、出血病、腐皮病、肠炎病、诺卡氏菌等应急性传染疾病暴发,直接造成保险鱼的死亡(发生保险事故后15天内)”等。此外,调整后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力度更大,如对50亩以上的大户,市财政补贴比例由原42%提高到62%,自负比例由30%降低到10%;对50亩以下的其他种植户,市财政补贴比例由原42%提高到52%,自负比例由30%降低到20%。对淡水鱼保险,由原每亩保险金额1400元、2000元、2500元、5000元、7000元五档,调整为按不同鱼类品种分别确定亩产和单价,原则上以不超过正常精养鱼塘平均亩产的80%确定产量,以不超过实际饲养成本的80%确定单价。
调整后的新政策也更符合桐乡实际,如,针对大棚保险,大棚保险期间为一年或半年。其中,半年期保险大棚分为夏季和冬季大棚,新的政策中夏季大棚的保险期间为公历5月至10月保持不变,冬季大棚的保险期间由公历12月至次年4月调整为公历11月至次年4月;将凤鸣街道合星村、乌镇镇翔厚村纳入杭白菊降水指数保险试点参保试点范围等。
新的政策6月5日起正式实施,如今已经吸引了不少农户参保。家住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龙南村的芦笋种植大户陆伟近期投保了大棚保险,因为政府补贴力度大,自己100多亩地的大棚只承担近4000元,就得到了110万元的风险保障。据了解,陆伟前年也投保过大棚保险,同等规模的大棚,保费自付了1万多元,保障内容较为局限,去年也因保费较高没有投保。考虑到台风、洪水、雨雪等自然灾害情况,陆伟始终希望能给自己的作物多点保障,“今年保险公司把大棚薄膜也纳入保障,是我最看中的地方,再加上这次政府补贴力度大,保险公司费率低,我想都没多想就投保了。对我们农民来说,保障范围大一些,保费低一点是我们最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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