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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重启

2018年06月15日 08:55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俞珂

  6月13日,记者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乡市分中心获悉,全市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有关事项公布,从6月20日起,商转公贷款业务将重启。

  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活动(具体能贷款多少,按照公积金的政策来测算)。

  申请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须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受理商转公贷款),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所购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为现房,且已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并办妥一般抵押登记手续;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须为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受托银行,贷款尚未结清,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且近两年无逾期记录。

  办理原则

  为确保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有序推进,具体业务办理遵循“先贷先转”的原则,即先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本通知商转公办理条件的,优先办理。

  受理时间、地点

  考虑到我市从6月份重启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人数较多,同时为方便百姓就近跑,我们采取分期分批、就近办理的方式进行。为此,缴存职工不用提前申请,只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来办理,但因故未及时按期办理的可顺延申请。

  受理时间:

  2018年6月20日至7月31日。受理2016年10月9日以前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2018年8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2016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前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前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2019年度受理的有关要求,届时将另行公布。

  缴存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可同申请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手续,但仅限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

  受理地点:

  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到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的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办理。

  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和商贷

  利率分别是多少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的利率为3.25%,而商贷五年以上利率为4.75%,且利率还在上浮,存在着较大的利差,商转公贷款可以为市民减轻不少的还款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实行期房贷款轮候制”这条政策目前仍未改变。目前,市民购买商品房(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通过日起轮候6个月发放贷款。

  此外,对于目前想要去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市民,记者要提醒一点,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合商转公贷款,建议可以对照细则,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办理该业务。


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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