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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套路”多

市民购房需谨慎
2018年05月31日 08:51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撰稿 杨 薇 朱惠清

  有关房子的事,多半是人们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绝不能马虎应对。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房地产纠纷也呈上升态势,现如今为了提升市场竞争力,不少商家都会在销售宣传上“大做文章”,因此往往会出现购房者在购房后发现,实际与宣传不符的情况。昨天,笔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桐乡楼市火热的同时,我市也出现了不少消费纠纷。

  据了解,今年初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的整治作为广告监管的重点,采取了各种措施加大对各类违法房地产广告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房地产广告案件。

  近日,我市查获了一起关于房地产销售虚假宣传的案件。当事人于今年5月以宣传单页形式发布包括“中国江南第一休闲小镇;临杭大道预计下半年通车直达乌镇,10分钟的路程;作为杭州中环的规划区域”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共发放上述广告2000张。另发现现场销售的沙盘说辞含有“该小区是整个桐乡市最具性价比的封闭人车分流宜居小区”“未来5星级旅游名镇,天然氧吧里的舒享环境,无论自住还是投资,都是最佳选择”等广告内容。

  据悉,当事人的该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之中,根据调查结果将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据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各种有关房地产的虚假宣传和不实广告也层出不穷。房地产项目的交易额较大,广告的影响力强,广告中出现虚假、误导以及其他违法问题,其社会危害性较一般的商品或者服务更为严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房地产行业广告领域的监管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房产公司要秉持诚信经营的理念,在为顾客介绍楼盘时,应了解消费者的购买能力,详细介绍楼盘的具体情况、贷款规定等,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与此同时,消费者要在购买楼盘时,应提前上网查询或咨询清楚各类信息,不要着急签订认购协议,并保管好相关协议、票据,确保有效维权,遇到问题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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