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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企业赶紧去办理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啦!

2018年05月09日 08:36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撰稿 杨薇 殷桂民

  生活中我们多多少少会签订些合同,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人身财产保险合同、汽车保养合同等等。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但目前,经营者的合同格式条款“应备不备”的问题时常出现。如果逾期未备案的还将被予以行政处罚,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形成永久的失信记录。

  近日,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8类合同格式条款需要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据了解,近年来相关经营者的合同格式条款“应备不备”问题大量存在,格式合同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了规避此类行为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将加强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和监督检查,需要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8类合同格式条款分别为:(一)房屋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二)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三)旅游合同;(四)供用电、水、热、气合同;(五)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六)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七)旅客运输合同;(八)汽车销售、保养、维修合同.

  据桐乡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营者在网上进行格式合同备案主要有四个步骤:第一个是登录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址为http://gsj.zj.gov.cn),点击“网上办事”;第二个是点击栏目内左下方的“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模块;第三个是进行用户名注册,并通过审核;第四个是上传备案资料,主要包括备案申请书、合同样本、营业执照、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备案机关认为经营者提交材料齐全的,会点击“通过”。至此,格式条款备案全部完成。所有步骤都可在网上操作,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备案手续,相对过去的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无需到现场排队等候,省时省力省心,方便快捷很多。

  据了解,对违反规定、应备不备的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根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八类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经营者到其核发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原书式已备案的企业(含分公司)应重新在“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系统”进行网上备案,各备案企业应在2018年6月15日前登录“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系统”进行填报,提交材料齐全的,备案机关予以备案登记。


编辑:吴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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