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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出台

让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2018年05月08日 08:35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颜明芬 通讯员 臧志攀 赵天燕

  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桐乡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

  《方案》提出,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推动市、镇(街道)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桐乡”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方案》明确指出,于2018年建立并实施市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并在濮院镇、崇福镇、洲泉镇、乌镇镇开展试点;至2019年,在市、镇(街道)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如何具体更好地完成上述发展目标?近日,我市组织召开落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培训会,会议就报告内容、报告方式、保障措施等具体实施细节进行部署。

  “希望通过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出桐乡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模式,促使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厘出责任清单,遵循“管行业就得管环保,管环保就得有责任”的理念,使责任级级落实、压力层层传导,打通生态环保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8年,我市将以创建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市为目标,以推进绿色发展、强化生态保护、改革生态监管体制为重点,以治水、治气和治土污染防治三大行动为载体,一以贯之地重视生态建设工作。“争取以更完善的机制,让桐乡的水更清、天更蓝、地更绿。”

  接下来,我市将加快推进今年试点4个乡镇的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宣传报道,力争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为今后此项工作常态化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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