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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也应遵守交通法规

2018年04月04日 08:46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袁帅

  省文明市创建工作是今年桐乡全市重点推进的“六场战役”之一。近日,桐乡市委市政府再次发出《创建浙江省文明市,我们倡议》的倡议书,号召各级各部门、群体组织和市民共同参与,打好省文明市创建(国卫复查迎检)决胜战。

  4月2日,记者从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桐乡驾驶人能做到礼让斑马线,即便是在没有安装视频监控抓拍的路口,也能主动停车,让行人先行。“斑马线不只是一条简单的人行横道,它是人们生命安全的守护线,更是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相较于车让人的情况越来越多,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情况却没有改善。从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市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法行为共有314起。

  4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庆丰路与东兴街交叉口,发现这里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屡见不鲜。当天上午9点25分,该路口车辆很少,两三行人不顾前方红灯,说说笑笑地从庆丰路东侧走到西侧公交车站台。“行人过马路打闹、看手机等行为,都会让车让人变了味。”在附近公司工作的陈女士直言不讳地表示,即便是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行人无序通行的情况也该被约束。

  “车辆应该主动礼让行人,但行人也要自律,遵守交通信号灯,过马路时要及时通过,只有相互理解,车让人的效果才能体现出来。”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车辆需要规范,行人也需要规范,有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与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有关。

  去年年底,市区庆丰路与公园路交叉口,一名行人看着绿灯即将变红灯时,快速由东往西跑过去,穿过由南往北的车道后,他脱离斑马线,沿着庆丰路机动车道一路往南行走,随后被一辆由北往南的车辆刮擦倒地。“像这样的事故,机动车固然有责任,但行人的行为也违反了交通法规。”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那么,目前桐乡行人违反交通法规有哪些呢?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排在首位的就是“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即行人闯红灯,其次是“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行人在过马路时应当按照交通指示灯和标志、标线行走,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护栏,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行驶和发生危险。遇到车辆礼让时,应快步行走。不要为了抢几秒钟的时间,而在马路中间停留,不仅危险同样也会造成交通的拥堵。


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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