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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现场推进会暨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在桐乡举行

以“乌镇模式”为标尺,打造放心消费“桐乡样板”

2018年02月07日 08:35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俞珂 通讯员 张超

  2月5日至6日,“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现场推进会暨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在桐乡乌镇举行,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副局长李艳明出席会议。各市工商(市场监管)局、相关县(市、区)局分管领导、省局、各市局和部分县(市、区)局消保条线负责人、消保委秘书长参加会议。桐乡市副市长卢爱驰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

  细致打磨“放心消费在桐乡”乌镇模式

  让每笔消费都有保障

  此次会议,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乌镇旅游景区放心消费建设情况。据了解,乌镇景区自2011年起就已提出了“放心消费”服务理念,在景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016年,乌镇景区被省工商局命名为全省首批放心消费示范区,真正以放心消费提升了乌镇旅游品质。

  近年来,桐乡细致打磨“放心消费在桐乡”乌镇模式,加强商家自律建设。当下,“放心消费”四个字已经渗透进了乌镇的方方面面,人们在这里食、住、游、购,每一笔消费都能得到保障。

  与会人员一行人先后参观了景区民宿、裕康超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叙昌酱园以及通安客栈。据介绍,乌镇西栅景区拥有民宿53家,共有客房490间。在这里,所有民宿实行酒店化管理,全部由公司预订中心和民宿总台统一对外预订、登记、调配和办理入住手续。而各个民宿则实行房东式管理,其中餐饮是一大特色,每家房东的菜单都实行统一价格,菜单上墙公示,不会出现同一个菜肴两个价格的情况。所有餐饮食材也全部经统一采购配送,在确保了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也保障了食品安全。除了民宿,景区内所有酒店均实行网上预订及前台登记并轨制,所有房间价格公开透明。目前,景区内建设有“阳光厨房”的餐饮单位共23家,所有食材、调味品全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机制,从源头进行把关。

  食与住都有了保障,那么如何确保消费者买的放心呢?裕康超市与叙昌酱园正是一个缩影。裕康超市是景区24小时营业的放心商店,也是景区的消费维权联络点之一。店铺商品实行统一配送,所有进货均建立记录台账,按照索证索票备案要求严格管理。店铺实行三级质检机制,店铺人员每天对商品质量、价目进行检查,部门管理者每周进行抽查,公司质量管理部不定时抽查或专项检查,确保商品质量安全有保障。超市严格按照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对游客所购商品按承诺规定执行退换货。同时,超市设立了临保专柜,对临近保质期45天内的商品放入专柜销售,确保无过期商品。作为景区消费维权联络点之一,超市还24小时为游客提供各种咨询和消费投诉的协调工作。叙昌酱园则是景区放心消费商店之一。酱园部分商品在乌镇景区的官网商城里实行同步在线销售,所售商品保证线上线下同一价格,同一品质,并严格按照网络商店经营规范实行消费维权保证。

  据了解,乌镇景区现有商户共364家,所有商户100%实现“七日无理由退换货”,部分商户实现了十天以上无理由退换货。

  2011年,西栅景区设立了1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及2个消费维权联络点,以最大的努力将消费维权纠纷处理在第一线,争取游客的放心满意。据了解,西栅消费维权服务站是全省唯一的省市县三级直通的联络站,连续多年获得“嘉兴市十佳消费维权服务站荣誉称号。

  打造放心消费“桐乡样板”

  擦亮服务民生“金字招牌”

  消费关系到百姓的衣食住行玩等方方面面,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会上,嘉兴以专题片形式介绍了当地放心消费工作,桐乡、宁波、台州、温州鹿城区、景宁等地分别做了交流发言与经验介绍。

  在听完桐乡的经验介绍后,省工商局给予了对我市放心消费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指出,各地要学习借鉴桐乡乌镇等地经验做法,紧扣当地消费集中区域和新兴消费领域,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为支撑,分类打造多业态复合型的放心消费示范样板区。

  是怎样的“桐乡样板”引来了省里的点赞?一直以来,桐乡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坚持以“消费者说了算”为核心标准,将乌镇模式树立为“放心消费在桐乡”标杆,引导全市市场主体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在桐乡”建设,推动我市放心消费建设再上新台阶,真正把“放心消费在桐乡”打造为服务民生“金字招牌”。

  2017年以来,我市以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意见》为契机,桐乡市政府第一时间出台《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在桐乡”行动实施意见》,明确“放心消费在桐乡”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力争到“十三五”末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0家,消费投诉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

  据统计,2017年,我市建设完成放心商店57家、放心网店55家、放心餐饮31家、放心市场4家、放心景区1家。在放心商店申报建设过程中,我市引导大型超市、品牌连锁企业等主动作出7至20天的无理由退换货承诺,督促落实经营者首问责制和赔偿先付机制,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在网络放心消费空间构建中,通过排摸在册电商情况,确立放心网店典型企业,通过一对一实地走访,引导其公开放心消费承诺,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引导其快速处理消费投诉,确保网络消费安全放心;在放心消费示范单建设中,注重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估管理,对申报单位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社会公开承诺、消费纠纷首问责、自行和解履行等方面进行重点督查,真正实现“消费放不放心,消费者说了算”。

  下一步,桐乡将进一步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指导工作,把消费者真正放心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依据,带动更多主体、行业组织及社会力量汇聚融入,合心合力吹响“放心消费在桐乡”集结号。

  会上,李艳明对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她认为,该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省工商局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目标,坚持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推进消费维权共治,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会议还通报表彰了2017年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和消保委组织落实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以数据分析为主通报了2017年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推行情况。与会人员结合当地实际围绕放心消费工作分组进行交流,畅谈体会、分享经验。


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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