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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村(居)民委员会获得“特别法人身份证”

替百姓办事更便捷高效
2018年02月07日 08:37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周志鹏 通讯员 钱亚平

  记者昨天从桐乡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所有村(居)民委员会都已获得属于自己的“特别法人身份证”,居民扫一扫二维码还可以获取村(社区)相关信息。有了这张“身份证”后,村(社区)可以进一步节约办事走流程时间,为居民们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17年11月起,我市全面开展赋予村(居)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陆续完成了176个村、35个社区数据录入和比对、证书印制以及代码生成工作。

  据了解,长期以来,由于法律没有明确村(居)民委员会的法人主体地位,无法为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影响了村(居)民委员会开展与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制约了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的发挥。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这标志着我国村(居)民委员会已正式具备法人资格。为村(居)民委员会赋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利于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各管理部门间业务协同,有助于村(居)民委员会更好地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有利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升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能力,进一步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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