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唯一 新闻门户

我市首起“小货车非法营运”拒缴罚款被法院强制执行

2017年08月31日 08:45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杨薇 通讯员 沈炎 王琴

  记者从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了解到,近日,桐乡首起“小货车非法营运”拒缴罚款被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2016年8月9日,一辆小型厢式货车在桐乡市濮院羊毛衫市场一区320国道边装运羊毛衫时,被濮院联合执法办执法人员查获。经调查,驾驶员李某无道路运输证,该车所有人是海宁某皮毛厂,此次是装运羊毛衫到海宁市某托运站,运费是120元。海宁某皮毛厂因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根据相关法律对车辆依法予以暂扣,并对海宁某皮毛厂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但在法定期限内,海宁某皮毛厂既不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异议,也不缴纳罚款,拒不履行该处罚决定。经依法催告后,海宁某皮毛厂仍拒绝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声称没有钱。”执法人员说。

  7月27日,法院在查明当事人账户有2万余元存款后,法院通过银行进行了强制划拨。7月28日,海宁某皮毛厂在司法强制执行的震慑下,来桐乡市人民法院缴纳了余下的行政罚款。

  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件的强制执行,有力地震慑了非法营运当事人,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于那些宁愿放弃车辆也拒不接受处理的非法营运当事人,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将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违法行为一究到底,使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维护法律权威。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他们将继续按相关法律程序,与当地法院加强联动,加大对非法营运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编辑:潘霞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 市府网:55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