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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特色时尚产业提升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出台

2017年05月19日 08:30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潘晓琴 通讯员 周晓东

  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大潮中,作为新常态下重点突围领域的时尚产业,已成为桐乡大力度支持提升发展的重要产业。日前,我市出台《关于促进特色时尚产业提升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从11个方面大手笔对我市毛衫、皮草、皮鞋、家纺等特色产业发挥传统优势,实现时尚化转型给予政策支持。这也是我市首次出台针对特色时尚产业提升发展的政策措施。

  毛衫、皮草、皮鞋、家纺等产业是桐乡传统特色产业,然而,在经济新常态下,这些产业遭遇了发展的瓶颈,普遍面临着创新动力不足、产业层次较低等问题。“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但缺乏顶天立地的大企业,有完善的产业链但没有高端的价值链,重生产轻设计、重加工轻品牌,成为制约我市传统特色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市经信局产业发展科相关负责人说,此次出台《措施》就是针对我市传统特色产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具体的政策措施支持提升产业层次,培育企业梯队。

  《措施》从支持企业设计创新、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实施智能制造、引导个性化定制、实施绿色发展、引导企业创建品牌、支持市场开拓、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加大区域品牌推广和影响力提升、支持设立时尚产业发展基金这11个方面对传统特色产业时尚化转型给予政策支持。

  记者了解到,《措施》在政策制定上更加贴近行业实际。如针对传统特色产业中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情况,《措施》在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方面,对奖励企业的档次划分更丰富,奖励门槛也较以往进行了下调,即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的企业就可获得管理团队奖励。

  《措施》的奖励力度也较其他行业更大。如针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30万元以内的奖励,而其他行业同类奖励政策一般为20万元以内;本政策奖励不得超过当年企业地方财政贡献,而其他行业的政策奖励一般为不超过当年企业地方财政贡献的50%。

  《措施》在奖励引导方面更有针对性。如针对传统特色产业普遍创新动力不足,缺乏设计这一问题,制定了对新引进(设立)的特色时尚产业类设计企业,三年内按地方财政贡献部分全额予以奖励的政策;针对传统特色产业普遍是小微企业的情况,制定了对新入规企业、新晋亿元以上企业税收三年内年增长5%以上部分予以地方留存全额奖励的政策。

  此外,《措施》中明确所指企业是指家纺布艺(各类纤维织造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织造、床上用品制造、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服装服饰(机织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服饰制造、皮革服装制造、毛皮服装加工、其他毛皮制品加工、羽毛羽绒制品加工)、皮鞋制造企业及相关工业设计企业,具体以统计部门核准的企业行业代码为准。

  根据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去年桐乡共有1126家规上工业企业,根据统计部门核准的企业行业代码符合本次《措施》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为近500家,也就是说,《措施》涉及我市超四成规上工业企业以及相关工业设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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