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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消费投诉调解工作获赞

两面锦旗的故事

2017年04月18日 08:5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俞珂 通讯员 刘华德 朱惠清

  近日,桐乡市市场监管局接连收到两名消费者送来的锦旗。锦旗的背后,是消费者对消费投诉调解工作的充分肯定。

  2015年5月,周先生在桐乡一家汽车专卖店花5万多元买了一辆小货车。今年1月,他开车回四川老家过春节,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途中发生了自燃。报警后,消防、交警部门进行了现场救援处置,但因火势蔓延较快,火情解除时车烧得仅剩框架了。

  为挽回损失,周先生与保险公司及汽车专卖店联系。保险公司以其未购买车辆自燃险为由不予理赔;汽车专卖店也因车辆自燃事故认定原因不明,是否构成赔偿发生分歧。无奈之下,周先生只得向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市市场监管局梧桐市场监管所派人就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未对造成车辆自燃原因属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因素进行明确定性,交警出警记录排除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因素。根据周先生提供的其他材料和陈述,可以明确该车前期保养是按照规定进行的,并且未对车辆进行改装,行驶中也无操作不当,车上也没有携带易燃品。

  针对这些事实,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梧桐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从法理和情理等方面与双方多次沟通。经过一个多月时间调解,最终汽车专卖店愿意补偿周先生30000元损失。周先生对此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并送来了锦旗表示谢意。

  家住洲泉镇70岁的王大爷,近日从洲泉镇一家药店买了一支价值2000元的人参。其子女了解情况后认为王大爷一定是受了商家的夸大宣传引导之后冲动消费,老人血压高,不一定适用人参滋补。于是,其女儿就带着王大爷一起来到该药店,希望店家能够退货。但药店以人参本身质量没问题为由拒绝了他们的退货要求。4月11日上午,王大爷父女俩找到市市场监管局洲泉分局寻求帮助。

  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洲泉分局安排人员上门对对方进行耐心的调解、协商,最终商家负责人同意给老人退货,退还了2000元货款。

  工作人员还向王大爷科普了有关医药保健品方面的知识,提醒他要谨慎购买保健品。

  4月12日上午,父女俩专程给洲泉分局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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