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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实施新规管制“三小一摊”

2017年03月21日 08:22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杨 薇 通讯员 李 伟

  路边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被简称为“三小一摊”,如今,这些分布在大街小巷的餐饮小店、食品小摊,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它们的存在也留下不少隐患。昨天,记者从桐乡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我省已审议通过《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将对守住校园周边“舌尖上的安全”起到重要作用。

  多年来,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往往是社会关注焦点。据了解,日前,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力量对全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173家,其中,学校食堂79家(含民营学校),幼儿园食堂94家(含看护点);学校周边餐饮单位137家。对学校周边1家新增无证食品经营户(副食类零售店)现场予以关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5家学校食堂、11家托幼园食堂、及10家校园周边小餐饮小吃店单位责令整改,现已落实整改。

  据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周边的临时摊贩往往是零散、小规模的商家,安全意识也不强,食品质量良莠不齐。如何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即将实施的《规定》给出了解决方法。此次《规定》明确指出:食品摊贩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经营,禁止经营范围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未划定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100米范围内一律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也就是说,之后如果当地管理部门没有特别划定小摊贩的经营范围,学校周围百米范围内将不许再摆摊。某种程度上相当于拉远了学生与不安全食品之间接触的距离,筑起一道“安全防护墙”。

  除此以外,《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对“三小一摊”的登记制度,要求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发放登记证,对食品摊贩发放登记卡,不得收取费用。记者从相关条文里看到,实施登记管理制度后,经营户只需提供生产经营者身份证明、拟生产加工或者经营的食品品种、食品安全承诺书、生产加工或者经营场所平面图等资料即可办理登记证或登记卡。

  “改为登记管理,看似简化了开店手续,但实质上对部门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该负责人介绍,《规定》明确提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三小一摊”信用管理制度。同时,市场管理部门还要采取重点检查与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三小一摊”进行监督抽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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