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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买到“假燃气瓶”充不了气

2017年03月17日 08:48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张卓君 通讯员 张玉梅

  近日,有市民反映,带着自家燃气瓶前往供气站充装燃气时,却遭到工作人员的“阻拦”。燃气瓶为什么不给充?据记者了解,这些市民有可能图省事买到了“假燃气瓶”,也就是说这些燃气瓶的“身份证”不属于桐乡。

  如果家中还在使用瓶装燃气瓶,市民不妨在瓶身上找找是否有一串编号和一张白底黑纹的二维码,这就是这个燃气瓶的双重“身份证”。

  记者从市园林市政局了解到,每个燃气瓶编号是唯一的,只有且必须在质监部门备案后才能投入使用。燃气经营企业也只能给自己企业购买并在质监部门备案过的钢瓶充气。自去年7年,桐乡正式实行瓶装燃气实名制登记以来,也一起启动了瓶装燃气“二维码”的信息化管控建设,即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瓶装燃气钢瓶充装、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的跟踪追溯,强化了对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和销售流向的全程监控。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市民带去站点的燃气瓶没有通过‘身份’识别,供气站的工作人员不得充装这类非自有气瓶。”市园林市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其实就是俗称的“本地瓶”和“外地瓶”的区别。根据相关条例,瓶装燃气跨区域经营行为属于非法经营,任何人不得购买、使用跨区销售的燃气。

  据记者了解,特别是一些街边小吃、餐饮店对于瓶装燃气的需求量较大,一些店主表示,平常,会有一些“送气工”主动上门提供配送燃气服务或是销售满瓶的燃气瓶,“我们图省事,就买下来了,没想到这些燃气瓶用完了之后就没法再充装了。”

  针对这类问题,市园林市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民拿着向私人或是非正规单位购买的燃气瓶前往供气站,考虑到这些燃气瓶一没有经过质监部门备案,二是不属于自家“产品”,所以燃气经营企业是不能给充气的。更需要重视的是,这些不明来源的燃气瓶中可能存在过期瓶、报废瓶,一旦进入寻常百姓家,这些就成了危险的“定时炸弹”。市民如果有需要,还是要向本地正规燃气经营企业租用燃气瓶。

  在不断完善规范瓶装液化气市场秩序的过程中,我市质监、建设部门要将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燃气瓶安全监管,依法规范燃气瓶使用登记,建立健全瓶装燃气信息化管控平台,督促充装、经营、检验单位依法经营,依法开展定期、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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