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唯一 新闻门户

桐乡将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查处力度

从我做起过一个清新环保的“低碳”春节

2017年01月24日 07:51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徐飞燕

  去年9月1日起,桐乡市区及部分镇(街道)全面启动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近日,记者从桐乡市禁燃办了解到,为确保春节期间禁燃禁放区域内无烟花爆竹燃放现象,即日起桐乡将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查处力度。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时间内仍然燃放烟花爆竹的涉事个人,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涉事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为了度过一个祥和、绿色的春节,接下去,市公安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对在禁燃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从重、从严处罚,同时会要求涉事人员进行为期半天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市禁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去,他们还将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教工作,切实有效地利用各职能部门、责任主体优势开展禁燃禁放工作,营造浓厚的禁燃氛围。市安监部门也将组织专人,对全市200多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有否严格实行实名制登记、有否告知购买者禁燃区域等方面进行督察。

  市禁燃办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心存侥幸,在禁燃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应自觉遵守《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规定,不购买、不燃放。一旦发现有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可拨打公安110、安监88038599进行举报。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新闻标签:编辑:王志杰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 市府网:55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