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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措并举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2016年12月15日 08:26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今年我市出台了《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决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在主城区、崇福镇、濮院镇、乌镇镇部分区域及其他规定区域内实行全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记者昨天从桐乡市公安局了解到,自9月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共查处80余起在禁燃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成效显著。据了解,如今年关将至,为确保禁燃禁放区域内无烟花爆竹燃放现象,桐乡安监、公安等部门多措并举,全力抓好禁燃禁放工作。

  为了做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保障工作,今年9月1日以来,桐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各基层派出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结合日常消防检查、治安巡查,要求辖区民警、协勤向片区内企业及居民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同时,在前期宣传、告知到位的情况下,一旦单位、个人有违规燃放的行为,及时跟进处罚教育。

  今年10月18日凌晨零时许,周女士与几名朋友一起在桐乡振东新区某饭店内吃饭庆生。饭局散后,几人意犹未尽,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两箱烟花燃放庆祝后离去。由于时间较晚,燃放烟花产生的噪音惊扰了不少周边住宅区的居民。当晚,桐乡市公安局振东派出所就接到了群众打来的举报电话。经过调查,振东派出所民警很快找到了当事人周女士,并当场对其进行了严肃教育,作出了相应处罚。

  与此同时,今年8月以来市安监部门也全面铺开了针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在宣传工作开展过程中,全市各镇(街道)安监站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上门宣传走访工作,分批次与全市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禁燃禁放责任状》。此外,安监部门还印制了《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实行禁放区域示意图》分发至各烟花爆竹零售店,要求张贴上墙;并要求各零售店向每位购买烟花爆竹的消费者告知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发放禁燃禁放区域示意图宣传单,不断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和环保观念。

  在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的同时,安监部门也着力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今年9月,接群众举报,市安监局就在我市一家副食品商店内迅速查处了一起烟花爆竹无证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在现场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0余箱,店主也受到了罚款等相应处罚。

  记者了解到,为全面配合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接下来,市安监部门还将继续从严审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现场安全条件,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存放地点分布进行合理规划,逐步实现禁燃禁放区域内禁售工作。公安机关也将针对在禁燃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开展查处行动。

  同时,相关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营造全民参与、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生活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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