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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

2016年11月07日 10:07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桌上放着原被告双方以及书记员、主审法官的台签,几方人员也各自落座,一场庭审即将开展。然而与往常不同的是,此次庭审的地点,是乌镇镇虹桥村村民余先生家中的客厅里。这是11月3日上午桐乡人民法院乌镇法庭举办的一次巡回法庭。

  记者了解到,为了给群众提供方便,对于一些确有需要,却出行不便的当事人,桐乡法院就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举办“巡回法庭”。“今天受理的是一起分家析产的案件,这在我国农村地区是一种习俗。”主审法官李钢向记者介绍,双方通过诉讼形式分割农村房屋的产权,以达到分家析产的结果。不过,这类诉讼要求建房报告上有名字的户主都必须到场,由于其中有一名80多岁的老人行动不便,乌镇法庭这才将巡回法庭搬到了余先生家中。当天经过1个多小时的审理、调查,这起案件顺利审结,双方当事人对审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我母亲年事已高,行动又不方便,乌镇法庭能考虑这么周到主动提出将巡回法庭搬到家里来,这样便民的做法值得点赞。”事后,当事人余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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