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唯一 新闻门户

取保候审期间擅离桐乡 公安机关网上通缉抓捕归案

2016年11月03日 09:0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黄一清

  原本只是打架致人轻伤的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少年却不听民警劝阻,擅自离开桐乡,最终成了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对象……记者从桐乡市公安局了解到,日前,振东派出所民警远赴昆明,将这名17岁的网络逃犯阳阳(化名)抓捕归案。

  据悉,今年17岁的阳阳在参加朋友聚会时,因琐事与朋友小陈发生口角,争斗中,阳阳将小陈殴打。随后,在现场朋友的劝阻下,双方才罢手息事。然而,此时小陈已昏迷倒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阳阳主动报警并拨打120将小陈送往医院救治。

  因为小陈受伤已达轻伤标准,阳阳在此事中已涉嫌刑事犯罪。但办案民警在了解了事情的详细经过后,念其未成年并认错态度良好,最终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阳阳也非常配合地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了保证金。民警还告诉阳阳,取保候审期间不得离开桐乡。事情本该就这样告一段落了,可没想到,在几天后,民警因案情需要传唤阳阳时,他表示人已不在桐乡。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这起案件已经了结,你必须立刻回来,否则要构成畏罪潜逃的。”听到这个消息,民警对其作出警告,然而,起先认错态度良好的阳阳此时却说什么也不肯回来,最后甚至挂断了电话并将手机关机。再三联系阳阳无果后,民警无奈只能发布了针对阳阳的网络通缉令,并最终将其捉拿归案。目前,阳阳已被桐乡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尚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那么,究竟为何原本十分配合的阳阳突然转变态度在取保候审期间逃离桐乡不肯回来呢?抓捕阳阳后,在民警的询问下,他道出了原委。原来,在缴纳了保证金后,阳阳接到了母亲的电话,母亲让其尽快回到云南家中,并认为取保候审期间离开桐乡“没事的”。不仅如此,阳阳的母亲还教唆其无视民警的警告。最终,在母亲的催促下,阳阳选择无视民警的警告,回到家中,谁知却酿成了更加严重的后果。

  “取保候审中的‘保证金’并非是向公安机关‘交钱’,公安机关‘放人’。”办案民警表示,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有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第一、第二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必须及时到案。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缴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编辑:匡万忠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 市府网:55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