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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规范建设商贸综合体和专业市场新政

2016年10月11日 08:12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孙怡

  近年来,我市建设了多个商贸综合体和专业市场,但有些经营状况并不好,甚至因为虚拟分割等产生了纠纷。为推进商贸综合体和专业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我市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商贸综合体和专业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及配套管理办法,从规划布局、市场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都作了规范。

  开发商自持比例不低于50%

  严禁虚拟分割

  我市近年来规划建设并相继投运的一批重大商贸综合体和专业市场项目,为拉动我市经济稳增长和扩内需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在这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同质竞争、经营不佳等现象。而爆发出来的问题、纠纷,往往成为“烫手山芋”,也给政府维稳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意见》中要求,商业、市场计容建筑面积不分割产权比例不低于50%。并在产权证办理后3年内不得办理抵押,10年内不得办理整体转让。“以前有一些项目本身就是有投机性质的,开发商建好项目就走掉,之后遗留了不少的矛盾与问题。”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科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该《意见》指出,今年10月1日后取得土地的商贸综合体和专业市场项目,规划建设部门应在核发规划许可证时在附件、附图中标明不分割产权资产的具体位置,开发企业应在申请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时提交的销售方案中予以明确。在10月1日后取得土地的,在申请项目预售许可前(不申请预售的,则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经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确认同意后,开发企业方可向规划建设部门提交申请并办理不分割产权比例和面积核定。

  作为业内人士,桐乡新城吾悦广场总经理倪寅认为,对于商贸综合体和专业市场而言,只有经营权和所有权一体化,才是最健康、最长远的发展之道。

  与此同时,以往开发企业通过对大面积商铺进行“虚拟分割”,并将虚拟分割商铺的方式以出售使用权、租售权、收益权等名义拆零销售的行为,也画上了句号。

  《意见》中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分割要求。严禁虚拟分割,商贸综合体和专业市场的销售许可证中应载明“禁止虚拟分割,禁止以出售使用权、收益权等名义拆零销售”等内容。

  风险防范

  出台配套管理办法

  如何规范整治我市已建、在建的商贸综合体和专业市场?在《意见》出台的同时,我市还专门出台了《桐乡市商贸综合体和专业市场项目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该办法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土地的不分割产权商贸综合体和专业市场项目(农贸市场、居住区配套商业建筑除外)的货币资金本管理。

  《办法》中的商贸综合体和专业市场项目货币资本金,是指在商贸综合体和专业市场项目建设总投资中,由开发企业按规定比例专户储存,专项用于该开发项目的自有货币资金,并明确了比例范围:货币资本金占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5%,货币资本金将根据建设进度分阶段使用,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和有无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约定回购等情况进行逐步解款。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将降低商贸综合体和专业市场项目的运营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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