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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前 桐乡“网约专车”还是要被查

2016年08月19日 08:55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实习生 陈瑜 本报记者 许惠良 通讯员 沈炎 王琴

  “国家不是已经允许私家车开网约专车了,你们执法人员不知道吗?”8月15日上午,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乌镇汽车站巡查时,发现一辆浙E****东风日产牌小轿车正在私载游客,存在非法营运。车主杨某用最新出台的网约车规定为自己辩解。

  经调查,乘车游客是去高铁桐乡站,通过“易到”软件预约到杨某的“专车”。车主杨某也是在今年年初注册“易到网约车”,利用空闲时间开网约车牟利。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这辆查获的非法营运车辆处以1.3万元的处罚。

  那么,如何正确营运网约车呢?今年7月27日,国新办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获得了明确,规定从11月1日起,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

  然而,从现在到11月1日新规实施,还有3个多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桐乡的网约车究竟是什么身份呢?桐乡运管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嘉兴版专车新规”正在研究制定中,11月1日之前,仍然会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包括非法网约车。

  据了解,《暂行办法》给网约车这一新生事物合法地位,但私家车在没有经过相关许可接入平台从事出租车营运,仍然属非法。11月1日之前,对网约车市场管理仍然按照非法营运的“黑车”进行打击。11月1日之后,私家车符合“专车新规”,接入合法的网约车平台后才能从事营运。对于没有经过合法许可的车辆和平台,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查处。

  接下来,桐乡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还将采取长效机制,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设卡蹲点,持续维护全市安全畅通的道路运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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