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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鸡蛋干,引出“天价罚单”

2016年08月05日 08:52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实习生 陈瑜 记者 许惠良

  近日,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桐乡某食品有限公司开出一张“天价罚单”,罚没金额达148万元。据悉,这个金额,是桐乡市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开出的最大罚单。

  该局凤鸣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生产的鸡蛋干存在实际生产日期与标注的生产日期不一致,构成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这些鸡蛋干都是‘早产’,有的甚至提前一个月。”凤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赵伟国告诉记者,现场查获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鸡蛋干有3个批次,共49万多包,货值达14万元。执法人员对加工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

  近日,桐乡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扣押违法鸡蛋干,罚款148万元的处罚。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不仅是老百姓关心的大事,也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据了解,今年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隐患“三大一严”专项行动,上半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单位12940家次,立案查处41起,责令整改及约谈违规企业237户,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效保障了全区域人民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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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新闻标签:食品安全 生产日期 监督管理 桐乡 金额 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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