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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泉一村民私搭附房 视拆除令如一纸空文

2016年07月27日 09:43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桐乡新闻记者 沈明敏 今日桐乡记者 陈松 实习生 富怡

  儿子结婚摆喜宴,也不该成为私搭乱建的理由。近期,洲泉镇“三改一拆”办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洲泉镇坝桥村一农户在自家房屋后面私自搭建附房,当场进行了制止,并及时发出拆迁通知书,要求限期拆除。万万没想到,该村民视拆除令如一纸空文,非但不执行,还利用节假日期间偷偷将附房建造完成,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现场直击】

  这一处违法建筑位于洲泉镇坝桥村王家门,屋前就是宽阔的村道,屋后有一条小河潺潺流过,本是一派美丽的乡村风光,但农户却私自在主体房屋与小河之间的空地上搭起了一间大附房。

  该附房与主体房屋共用北墙,基础为砖混结构,主体为彩钢板,高度将近有5米,占地面积约200多个平方。乍一看,就是一幢不小的房子了,走进其中,可见里面堆满了木桩和一些建筑材料。“儿子10月份要结婚,摆喜宴地方不够,就搭起这个附房,我自己是做建筑木桩中转的,反正这里空着,就暂时先当仓库用用。”据户主介绍,搭建附房的地块属于他家的自留地,几年前已经申请了临时用房,地基就是当时建好的,因此,他一开始认为在此搭建附房没有违法。直到今年上半年的搭建过程中,被叫停且收到了拆迁通知书,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但还是抱有侥幸心理,加上考虑到建筑材料都已经预定,他在停工一段时间后依旧决定继续施工。在近日巡查人员再次上门回访时,发现附房已经建造完成。

  【群众评议】

  “他的主体房屋建了已有22年,屋后的地虽然批过临时用地,但当时申请是2年,现在早已超过期限了,而自留地可以种菜种水果,但不允许搭建房屋,这一做法已经违反了土地法和城市规划章程的相关条例。”坝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办喜事都要图个吉利,讲个彩头,所以当看到人家正在办喜事时,不管这户人家在有些事情上做得对不对,一般也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去搅了别人的好事,因此有部分乱搭乱建者就把办喜事作为了违章违法的借口和理由,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大家不会计较,管理部门也不会轻易处罚。殊不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这样的行为对社会的公平、公正以及镇村面貌的改善都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一旦出现了这样的先例,就马上会有其他村民跟风,对‘三改一拆’的深入推进带来很大阻力。”

  【主体表态】

  在经过现场的踏勘和调查后,洲泉镇“三改一拆”相关负责人表示,镇里和村里将会组织人员尽快对该违法建筑进行服务性拆除,争取在一周时间内督促农户清空附房并启动拆除,同时,考虑到夏季高温天不适宜种植绿化以及村民的办喜事需求,允许村民暂缓水泥地面的复垦复绿,但在办完喜事后必须全部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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