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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桐乡”步履铿锵 奋起扬鞭再续辉煌

2016年07月22日 07:37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芬娟 张应隆

  春华秋实又一年,凝心聚力谱新篇。在近日召开的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纪念大会上,桐乡被评为2015年度省“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这份荣誉,是对“法治桐乡”建设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工作的鞭策。

  当前,我们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发展转型期。在奋起扬鞭的“十三五”,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期,“法治”作为一种前行的力量、发展的保障、稳定的基石,被赋予了无限大的担当。在桐乡这片大地上,“法治桐乡”步履铿锵,正演绎着一篇篇动人的乐章。

  法治政府:打铁还需自身硬

  前不久,我市举办了第二届行政执法“十佳办案能手”评比活动,来自15个不同部门、单位的一线行政执法办案人员以PPT的形式绘声绘色地解说执法办案中的心得体会,台下180余名各部门行政执法者进行了现场观摩、交流。评比活动从个人办案经历、案件合法性、取证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结案执行情况、案件难度、执法从业思考等多个方面对参赛选手进行考评。同时,桐乡市法制办还邀请了法律专家现场对参赛选手进行互动问答点评。“举办这次评比活动,最重要的是通过这样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让全市所有一线行政执法办案人员有一个学习、借鉴的机会。”桐乡市法制办副主任张晓燕说,希望通过这类活动,能够提高基层执法办案的质量、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和经验,进而全面促进全市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曾有一位专家对法治政府作出了概括,认为法治政府就是权力为法所授、权力依法行使、权力受到监督、权力责任一致的政府。真正的法治政府本质上也是一个有限政府、诚信政府、公开政府、责任政府,同时肯定也是一个有所作为的政府。政府在行使决策、执行、监督等各项权力时均应以法治政府的本质要求作为准则。法治政府的核心就是严格依法行政,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过去这些年,桐乡沿着法治轨道不停探索、深化,努力确保民主、依法、科学决策。去年,桐乡出台了《桐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桐乡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等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同时,《桐乡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政府相关会议实施办法》明确了政府的法律顾问要参与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工作要求。这是政府对权力的一种自我约束,也是一种在守法上的示范和带头。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破解多头执法、分散执法、重复执法问题,我市开展了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完善了《桐乡市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具体细化到45个指标,以百分制进行量化,并将考核结果和排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倒逼各相关部门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同时,桐乡还开展了“依法行政指数”评估工作,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测、引导和规范。提高镇(街道)、部门岗位目标考核中依法行政的考核比重,并将“依法行政指数”评估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基层的有效落实。

  司法为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法治桐乡”建设中,我市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法治保障合力。

  浙江耀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婴为忍受家庭暴力的残障女子莫某解脱婚姻枷锁;浙江景雅律师事务所律师喇莉娟在庭审中请出专家辅助人,重新界定了案件当事人的伤势程度,为受援人讨回了公道;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冰燕为年逾七旬的王老太妥善解决了婚姻纠纷……这些都是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桐乡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法律援助的初衷,就是为了让每个普通群众都能在法律面前拥有平等的话语权。

  据介绍,为更好服务群众,今年开始,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下放初审权限,在全市13个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受理、引导等工作试点。自权限下放后,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必再到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自家门口的基层援助站即可办理法律援助的申请手续。这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来回奔波的问题,进一步畅通了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96件,解答咨询1798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54.36万元。

  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水平,是我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与此同时,我市坚持把服务中心作为司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对破坏环境、阻碍拆违、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处理,确保了全市中心工作的稳步有序推进;积极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法律论证,全年共提供法律意见45条、审查行政合同50份;继续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开展“百名律师结百企进千企”、“转型发展服务年”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有效解决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

  普法宣传:让人人心中有一把“法尺”

  只有当人人心中把握一个“法”的尺度时,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形成,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从这一层面而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懂法守法的氛围至关重要。

  我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新居民这六个重点对象,采取了普遍教育和分类指导相结合,行业普法与典型带动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民普法相结合等方法,较好地推动了全市普法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强“法律十进”示范点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进家庭、进工地、进新居民集居区活动,提升了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实效,法治的理念也越来越深入人心。

  前年,洲泉镇马鸣村的村民沈晓强(化名)出了交通事故,受伤严重,花了不少医疗费,但还是难以痊愈。在走投无路之下,沈晓强通过交警部门,找到了百家律师事务所的“一米阳光”律师公益服务站,律师通过法律途径,顺利帮助他解决了难题。曾经习惯了用乡规民约和传统道德来判断是非曲直的桐乡人,有越来越多的人像沈晓强一样,开始用法的理念来处理身边的大事小情,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这种变化表明,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法治理念渐渐深入百姓的心田。

  2013年,当桐乡擎起德治、法治、自治这面“三治合一”的大旗后,“法治桐乡”建设进一步得到深化,更多的老百姓开始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屠甸镇汇丰村,有一个村民都熟悉的“板凳法庭”。一张小桌、几个板凳,一个“法庭”就齐全了。接下去,就是坐“堂”问案。这个“堂”,有时是农家门口,有时是村委会大院,而“评审团”则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老党员、老干部共同组成。去年,一起关于是否关停榨菜厂的“案件”在村民老沈的家中“开庭”,新的《环境保护法》被搬上了“法庭”,这起十年污水案最终在“板凳法庭”得到解决。“虽然这样的‘审判’没有法律效应,不过听了大家的分析和评判,矛盾纠纷十有八九会得到平息。毕竟,谁也不愿在村里落个胡搅蛮缠、不讲理的名声。”屠甸镇相关负责人说,这场“审判”结束后,虽然当事人老沈没有立马关停榨菜厂,但是他主动和村委会签订了“关停协议”,并承诺在9月底之前关掉。问题解决后,村民纷纷感叹:知法、懂法真好!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三级法律服务团100个,其中村级法律服务团80个,法律援助联络点211个,实现了一村(社区)一个法律顾问。去年,我市有2个镇被命名为“创建法治镇(街道)工作先进单位”,1个镇被命名为“创建法治镇(街道)工作示范单位”,9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嘉兴市“民主法治村(社区)”,22个村被命名为桐乡市“民主法治村(社区)”,6家企业被命名为桐乡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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