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乡市人民法院第三法庭连续开庭审理了两起聚众斗殴案件。现场,被告人的家属以及辩护律师悉数到位,却唯独少了被告人。原来,本案涉及13名被告人,人数过多,桐乡法院将此案适用远程宣判程序。
据悉,去年4月24日凌晨,刘某和被告人牛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刘某纠集被告人田某等人,被告人牛某纠集被告人朱某等人,持械在桐乡市崇福镇某公司外聚众斗殴。事件造成一人重伤,两人轻伤,6人轻微伤。经公安机关查明,被告人牛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黄某等其他12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
当天,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桐乡法院主审法官顾建芳远程宣判了13名被告人的判罚结果。他们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了解到,远程宣判与现场宣判唯一的不同,是被告人在看守所里通过视频实时收看法庭宣判,辩护律师及家属则依旧在法庭现场。据桐乡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相较于传统的现场宣判,远程视频宣判具备高效、安全、节约司法资源等诸多优势。一方面提高了被告人的司法安全保障,减轻了身体残疾、患病等特殊被告人往返的痛苦,同时保障了审判人员的司法安全,一定程度化解了庭审矛盾冲突;另一方面也大幅度缩短了庭审准备时间,避免了提押的繁琐手续,显著提升了司法效率,有助于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据了解,近年来桐乡法院以建设智慧法院,积极提升法院信息化应用水平,并在立案、庭审和执行等环节进行了积极尝试,成效显著。特别是今年初以来,桐乡法院共对数起案件适用远程宣判程序,有效提升了审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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