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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私占公共停车位,车主望“位”兴叹》后续报道

交警部门联合综合行政部门开展“商家占位”专项整治

2016年07月07日 08:20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袁帅 黄佳莉 文/摄

  市区人民路公共停车位上的板凳、椅子依旧“准时到岗”,执法人员正上前将其收走。

 

  7月6日,本报刊登《商家私占公共停车位,车主望“位”兴叹》一文。报道引起不少市民共鸣,当天,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就联合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区开展了“商家占位”专项整治行动。

  联合执法整治乱象

  当天上午10点,交警部门和综合行政部门的执法人员,第一站便来到了市区兴安路。记者看到,尽管还没有到饭点,但不少商家都已经用电动车、椅子等物占好公共停车位。“你好,这是公共停车位,你们不能私占。”执法人员边说边把一封《致沿街商铺店主的一封公开信》递到商家手里。“这是垃圾,一会就有人来收走的,不是占位!”“这是公共停车位,是给市民停车的,不允许商家私占,也不允许放置其他东西。”

  “这个就该狠狠整治!”在整治的过程中,附近市民都拍手叫好。家住西门小区的曹阿姨说,商家私占公共停车位不仅让车位紧张,还会影响市容,“每次路过就看见一排旧的凳子、椅子,特别难看。”

  第二站,执法人员来到市区复兴北路520号中信证券门口。尽管当天并没有看到有私占公共停车位的现象,但据附近市民反映,这家证券公司下班后,就会用不锈钢的警示牌占住车位。据该证券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之前多次被人用车堵住了大门,影响他们正常上下班,所以才会出此下策,并保证今后不会再私占公共停车位。

  随后,执法人员又先后来到了市区校场路、人民路等路段进行整治。在人民路上,记者发现前一天放在公共停车位上的板凳、椅子依旧“准时到岗”,执法人员刚上前准备将其收走,附近的商家们赶紧冲了出来,主动将自家的板凳、椅子收了进去。

  整治行动将持续开展

  记者从交警部门、综合行政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20万大关,而市区仅有12690个公共停车位,市民“停车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在这样的现状下,商家私占公共停车位仍是屡禁不止,这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停车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规定。

  之前,相关部门曾多次对该乱象进行整治,但收效甚微,反弹现象严重。为此从7月6日至31日,交警部门、综合行政部门将每周开展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对重点路段私占停车位的经营户或个人进行劝导教育,督促其限期改正;从8月1日至10月31日,交警部门和综合行政部门将联合成立专项整治小组,不定期针对私占道路停车泊位现象实施长效管理。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商家,立即停止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恢复公车位公用功能。今后,一旦发现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交警部门将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擅自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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