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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计生协会唱响“好声音”

2016年05月27日 08:2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平 阳 通讯员 吴 丹 夏滨彬

  “计生工作饱含酸甜苦辣,尽管有时不被理解,但选择计生工作的我从不后悔,并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服务。”昨天下午,我市“唱响计生好声音”演讲比赛决赛在市卫生学校举行。据了解,本次比赛是今年我市“5·29”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基层选拔赛于5月初拉开帷幕,共有14个乡镇、120多个基层协会组织的165名选手参与比赛。经过层层选拔,有14名选手跻身决赛。在决赛现场,一个个平凡而又感人的事例、一幕幕真实而又动人的情景,呈现了计生工作的点点滴滴,全面展现了计生宣传服务活动方面的做法、经验以及协会干部、会员的风采。

  “5·29”计生宣传专场文艺演出、“5·29”宣传服务月——环湖健步走活动……今年的5月29日是中国计生协会成立36周年纪念日。为纪念这一节日,我市卫计系统、计生协会开展了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题的“5·29”宣传服务月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计生政策,增强市民优生优育意识,进一步提升我市出生人口质量。

  “全面两孩政策,是指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不论这对夫妇的城乡、区域、民族、身份属性,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日前举行的“5·29”宣传活动中,市计生协会工作人员耐心向市民介绍了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全面两孩政策,并将一份份计生宣传资料发放到市民手中。该工作人员补充说道:“‘全面两孩’与‘全面二胎’不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强调的是子女个数而不是胎次,如果夫妻第一胎生育了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能按照全面两孩政策再生育。”

  生育两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这是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市计生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新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一是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二是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三是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四是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利于满足群众的生育意愿,也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将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前提下,做好全面两孩实施前后相关制度的衔接工作,同时通过开展正面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夫妇按政策有计划生育,合理选择再生育时间,提高生育质量,促进人口结构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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