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唯一 新闻门户

贪心商贩明知是赃物仍低价收购

2016年05月19日 09:16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童 剑

  监守自盗窃取公司设备配件,以远远低于市价的价格脱手销赃……日前,桐乡检察院受理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而在对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以外,该院还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收购赃物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起了公诉。

  阿华、阿花(化名)分别是电脑横机配件个体经营户,两人时常通过QQ群发布一些买卖信息,招揽生意。一次,两人通过QQ聊天,认识了某服饰公司的机修工阿柄。阿柄因赌博债台高筑,正愁着还赌债,看到阿华和阿花发布的回收信息后,阿炳与两人取得了联系。在随后的几个月里,阿柄利用从事修理机器,经手公司里的电脑横机上的纱嘴、织针等配件的机会,干起了监守自盗的勾当。他多次从公司里窃取纱嘴、织针等零配件,将数千元一个的配件以数百元卖给阿华、阿花。阿华、阿花受高额利益的诱惑,即使知晓零件是赃物还多次向阿柄收购。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最终阿柄的盗窃行为被公司发现,东窗事发,阿华、阿花也随即被公安机关查获。阿华、阿花两人因明知是赃物仍予收购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桐乡检察院提起公诉。桐乡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开庭审理。想贪点便宜的阿华、阿花,不仅其非法所得将被如数追缴,还得面临刑事处罚。

  “犯罪分子盗窃或抢劫得来的财物往往急于变现,这时他们大多会选择低于市场价出售,但是买赃这个小便宜可万万贪不得。”办案检察官提醒,因为只要掏钱购买,就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样涉嫌犯罪。

  检察官介绍,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施行了《刑法修正案(六)》。该《修正案》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检察官表示,本案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就是因此涉嫌犯罪。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收购赃物,法律条文中还明文规定,窝藏、转移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赃款赃物的行为,都将构成这一罪名。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编辑:王志杰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 市府网:55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