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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前期物业服务试行“优质优价”

2016年05月16日 07:53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沈明敏

  记者从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今年起,桐乡试行前期物业服务优质优价工作。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前期物业服务方案确定的服务内容与标准超出当地最高指导价相对应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可按照优质优价原则提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何为前期物业服务?据介绍,前期物业服务,是指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服务,优质的前期物业服务既是楼盘销售时的宣传卖点之一,也关系着每一位业主入住后的切身利益。桐乡试行前期物业服务优质优价,意味着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可根据服务水平相应定价,可以进一步确保服务的优质和高标准服务的持续性。

  这对于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来说,都是一件值得期待的好事。不过,前期物业服务优质优价可不是任何一家物业服务公司都可以随意申报的,桐乡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记者了解到,申请前期物业服务优质优价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具有一级资质或者具有二级资质以上,并在桐乡市现有服务的住宅小区获得省级以上物业服务示范项目荣誉的,其质量管理体系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实施的前期物业服务明显超出我市物业服务等级一级内容标准。在这样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前,可向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优质优价。

  这会不会导致楼盘物业费过高?优质物业服务如何体现?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服务公司在申报前期物业服务优质优价时必须提供前期物业优质优价服务方案及优质部分的具体说明、物业服务成本测算等材料,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会据此进行严格的核定。核定过程中会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专业人员对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和绿化养护管理等按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现场考核认定;对符合前期物业服务优质优价条件的住宅小区,价格主管部门在审核物业服务成本等基础上,核定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优质优价的收费标准。而且,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这样一来,物业公司的优质服务有了资金支持,而服务的质量也由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把关,从而实现“优质优价、质价相符”。

  据了解,该工作自今年2月份启动试行,计划试行一年,目前已有诚园、悦湖湾等楼盘提出了优质优价申请,正在审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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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核定 前期 优质优价 主管部门 企业 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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