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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公告

2016年05月09日 08:3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和嘉兴市人防办嘉人防〔2016〕26号文件精神,为检验全市防空防灾警报技术性能,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报经市政府批准,定于5月12日全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上午试鸣防空防灾警报信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警报信号及种类

  (一)防空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二)防灾警报信号

  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4分钟。

  二、试鸣时间

  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制度》第三条规定,每年5月12日“防灾减灾日”为全省防空防灾警报统一试鸣日。具体鸣放时间如下:

  10:00——10:03,试鸣防空预先警报信号;

  10:10——10:13,试鸣空袭警报信号;

  10:20——10:23,试鸣防空解除警报信号;

  10:30——10:3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

  10:40——10:4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三、试鸣方法

  全市警报信号由市人防办统一组织试鸣。

  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的生产、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桐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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