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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少女深夜回家,遭色狼尾随并性侵

2016年05月06日 08:59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周维新

  小惠(化名),今年18岁。一天夜里,她跟往常一样骑车回家,准备洗漱后休息。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一头“色狼”已尾随而至,让她遭遇了噩梦般的摧残。

  卫生间里惊魂一幕

  小惠家住崇福镇郊区,底楼是厨房和客厅,二楼是卫生间和卧室。

  今年4月10日晚上,小惠回到家已经是晚上11点。到家后,她将电动车停在了底楼,接着走上二楼,准备洗漱后回房休息。

  正在卫生间洗脸时,小惠隐约听到楼道上有响动。她出去一看,没发现什么。几分钟后,当她洗漱完毕,打开卫生间的门时,眼前的一幕让她惊呆了:门口站着一个凶神恶煞的男人,此人浑身赤裸,一条内裤套在的头上,只露出两只眼睛,手里还拿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遭遇,小惠不由“啊”地一声尖叫起来,并往后退去。

  听到小姑娘叫出声来,男子冲进了卫生间,用左手捂住小惠的嘴,还取下一条毛巾塞进她的嘴里,并用小惠的内衣蒙住她的双眼,将其双手反绑于身后。

  “别出声,再叫我就杀了你。”男子一开口,满嘴的酒气喷洒出来。小惠早已吓得花容失色,浑身发抖。随后,男子将刀架在小惠的脖子上,“押”着她走进对面房间,对其实施了性侵。

  蒙着双眼上街取钱

  “把钱拿出来!”见小惠任其摆布,很害怕的样子,男子又厉声喝道。

  “我没钱,要不我把手机给你,你去卖了。”小惠说,她的手机是玫瑰金苹果6S,买的时候花了6500元钱。

  男子似乎对手机不感兴趣,他拉开床头柜翻找,却一无所获。

  “我身上没现金,卡里有钱。”为防男子找不到钱而起杀人灭口之心,处于极度惊恐之中的小惠急中生智。她想,如果到街上去取钱,就有机会脱身。说着,小惠从另一个抽屉里取出两张银行卡,递给男子。其实,那两张卡里根本就没钱。

  想着有钱拿,男子将小惠拖下了楼去。临走时,他还不忘将小惠的苹果手机放进了自己的裤兜里。随后,男子将小惠抱上了自己停在暗处的摩托车上。就这样,小惠被蒙着双眼、反绑着双手,载到了崇福镇的大街上。

  为防止小惠叫喊,一路上男子不停地威胁:“我有四五个同伙,都是黑社会的,如果你叫喊,会杀了你的。”

  返回途中再遭性侵

  因为被蒙住双眼,小惠根本不知道来到了哪条路上。在一个ATM机前,男子停了下来,他取出小惠的两张银行卡,叫小惠报密码。试了试后,卡里没钱。“我也不知道卡里没钱的。”小惠轻声说。

  随后,男子没有多作停留,又载上小惠原路返回。就在快要到小惠家时,在一个转弯的僻静处,男子突然又兽性大发。他将小惠拖到路边的草坪里,再次对她实施了性侵。

  也许是感到了“小姑娘的可怜”和“自己的罪恶”。男子将苹果手机和两张银行卡交回到小惠手里后,又从自己身上拿出200元钱给了小惠。

  见男子骑车远去,小惠跌跌撞撞跑回了家。她拿出手机,哭着给姐姐打电话,让姐姐赶紧报警。

  一路尾随溜进“边门”

  桐乡市公安局崇福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前往现场勘查。根据小惠的描述,民警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视频进行仔细查看,发现临近午夜时分,一个蒙面男子驾驶一辆红色“钻豹”摩托车,载着同样被蒙住双眼的小惠,来到某银行ATM机取款。

  民警以车找人,很快就掌握了车主的信息。车主姚某,今年47岁,崇福本地人。1986年,姚某因犯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被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2001年获“假释”出来。

  在确认姚某为这起案件的重大嫌疑人后,4月11日下午5点,办案民警直扑崇福镇某企业,将正在食堂用晚餐的姚某抓捕归案。

  “我是从她家的一扇‘边门’进去的。”审讯室内,姚某对前一天晚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月10日晚上,姚某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喝了半斤白酒,又去了KTV唱歌。之后,他驾驶自己的红色“钻豹”摩托车回家,在途经崇福开发区加油站时,看到小惠开着一辆电动车在他前面。看到小惠长发飘逸,身材高挑,在酒精的作用下,姚某突然冒出罪恶之念。姚某一路尾随到了小惠家,看到小惠停下车子就到了二楼,且没听到小惠进屋后与家人的说话声,断定家里没有其他人。

  于是,姚某将摩托车停在暗处,先推了推大门,没推开。这时,姚某发现,小惠家旁边还有一扇边门,一推就推开了。为了吓唬小惠,他到厨房拿了把菜刀,脱光了自己的衣裤,将内裤套在头上,只露出一双眼睛,然后走上了二楼……

  “因为姐姐还没下班回家,我怕她没带钥匙,所以留了边门。”当问到为什么没把边门锁上时,小惠流着泪说。没想到这个小小的疏忽,给自己带来了厄运。

  4月26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姚某被桐乡警方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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