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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重拳出击开展投资理财咨询行业整治、非法集资排查专项行动

2016年04月13日 13:4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孙怡 实习生 徐秦湾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不少市民手中的“闲钱”越来越多,开始有了“投资”的念头。P2P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这些名头看似“高大上”的民间金融公司频频走入老百姓的生活。然而,不少人却因高息诱惑陷入了非法集资的漩涡中。

日前,为有效整治金融环境,桐乡多部门联手,集中开展重拳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网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披着高息诱惑“美丽外衣”

“3个月利率8%,最高能到16%……”在桐乡的一些小区、写字楼里,经常可以看到类似从事投资理财业务的“资产管理”、“金融信息服务”的公司小广告。

眼下,各类新型金融业态的发展,为老百姓理财提供了更多的渠道,但也为非法集资、非法金融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了滋生的土壤,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桐乡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财产安全。

去年,桐乡曾发生了首例通过网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诈骗的案件。

去年8月,桐乡市公安局振东派出所接到孙某报案,其在桐乡市金凤凰大厦嘉兴银禾投资有限公司买了2万元理财产品,认为被诈骗。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展开侦查,经查明,去年6月至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桐乡注册成立嘉兴银禾投资有限公司,并开设银禾财富网站。犯罪嫌疑人沈某以公司投资为名,公开发放投资高收益的宣传资料和在银禾财富网站上宣传高收益投资,向投资者支付年息10-16%收益为回报,骗取桐乡本地老年投资者和网上投资者到公司投资,共骗取投资款296万余元。其中,骗取桐乡本地老年投资者投资款达164万元,网上投资者投资款132万余元。此外,沈某将骗取的投资款用于赌博、支付投资者利息、归还借款等,给桐乡本地老年投资者及网上投资者造成150多万元经济损失。

另外,还有其他3名嫌疑人在明知沈某通过公开发放高收益的宣传资料的情况下,仍帮助犯罪嫌疑人沈某非法向不特定的公众吸收存款,涉案金额达290多万元。

重拳出击整治投资理财咨询行业严打非法集资

为了净化全市的金融生态环境,今年,针对风险频现的投资理财咨询行业,我市将通过为期半年时间的专项行动进行整治。为此,还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宣传部、金融办、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人民银行、银监办等部门组成的桐乡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组领导,同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镇街道也积极参与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

此次整治重点为非法集资活动、非法金融交易活动和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重点整治投资理财、财富管理、P2P网络借贷及区域内其它高发领域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重点清理非法理财产品的线上、线下公开宣传,打击在商务楼宇设点、集会推介和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活动,重点整治未经审批,以高杠杆率开展的所谓“现货白银”、“邮币卡”等电子盘交易的市场主体。据悉,活动将从今年2月持续至6月,分为摸底排查、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总结建制四个阶段。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掌握全市非法集资发展态势,有效发现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桐乡还开展非法集资排查专项行动,排查范围主要包括从事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基金销售等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等。通过专项行动,切实形成了打击各种非法集资行为的威慑力,使非法集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整治,桐乡将进一步有效规范全市投资理财咨询行业经营行为,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非法金融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在桐乡蔓延,逐步建立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保持对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打击的高压态势,全面净化桐乡金融市场。此外,桐乡市市场监管局还牵头健全投资理财类广告发布机制,规范投资理财类广告的宣传内容,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非法金融交易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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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

公安部揭六类非法集资骗局

你身边有没有“民营银行”人士向你推销原始股?你身边有没有“高新科技”公司号称准备上市邀你投资?你身边有没有“养老地产”人士邀你加盟投资的?注意了,这些都有可能是非法集资的操作手法。

一、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三、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四、以“养老”的旗号,突出形式有二: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五、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六、假借P2P名义,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本版相关资料由桐乡市金融办、桐乡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桐乡市银监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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