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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居住证可在桐办理出入境证件

2016年04月06日 07:37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近日,公安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实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措施。记者从桐乡公安机关了解到,目前,桐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均同步实施该项便民举措。今后,持有居住证在嘉兴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不必往返奔波于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

  桐乡市公安局出入境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如需办理出入境证件,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办理过程中,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受理后,30日内便可签发出入境证件。

  值得一提的是,出入境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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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居住证 出入境 入境证 证件 居住地 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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