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振东新区有一个新建的居民小区,居住在这里的除了一部分本地居民外,大部分为新居民。
从去年国庆节之后,该小区二期的一幢楼里,人们隔三差五地看到,有两个男人从这幢楼的3楼,将整箱整箱的香烟搬下楼,装进了停在楼下的一辆红色轿车里。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民警获悉,远在千里之外的重庆市巴南区,一名姓王的男子在当地主城区的各大烟酒商行,推销各类高档名贵假烟。
这两者之间有关联吗?从重庆巴南警方反馈的消息看,这个王姓男子推销的名贵假烟,其货源很有可能就是从桐乡发过去的。于是,桐乡经侦民警展开进一步侦查,并且掌握了该幢楼的“3楼”就是制作假烟的窝点。而在警方准备收网时,暂住在楼里的两男一女早早地回老家过年去了。
猴年春节一过,往日的景象重现,楼上又开始往楼下装运香烟了。3月上旬,桐乡警方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对这个假烟制售窝点来了个“一窝端”。
昔日狱友被拉来重操旧业
经审理查明,警方挖出了一个以蔡某为首的跨省犯罪团伙。
蔡某,42岁,浙江温岭人。据他交代,2015年6月份,因为要做羊毛衫生意,他租住了该小区一个3层楼租房。后来,觉得“做羊毛衫不行”,还不如做假烟赚钱来得快。蔡某有过做假烟的经历,2010年,他就因此被重庆法院判刑5年。
假烟,可不是那么容易做的,既需要设备,又需要人手。他先花了8000元钱,从广州购买了机器和制作假烟的包装纸盒。之后,蔡某又联系上了5年前因在重庆一同制假烟而蹲大狱的方某。去年10月20日,方某的妻子陈某也从福建赶来桐乡“帮忙”。
据蔡某交代,他们先将买来的红塔山等低价香烟进行拆装,切除其烟嘴后,将香烟放在一个接嘴机的槽内。然后放上胶水,将高档烟的烟嘴拼接上去,再由方某和他的妻子用手工烫好油纸,换上黄鹤楼1916、大重九、金天子等高档名贵的牌子,假烟就这样制成。
为答谢方某夫妻俩的“辛苦”,蔡某给方某、陈某每月固定工资,还外加提成。有了利益的诱惑,方某夫妻加班加点,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日产”假烟50条。为了吸取在重庆时的“教训”,蔡某提高了“防范”意识。他规定方妻陈某除了买菜可以去趟街上,其余时间夫妻俩不得随意外出,要求整天待在租房里。
新交女友也被拖下了水
不仅如此,蔡某还把自己新交的女友晓虹(化名)也拉了进来。
晓虹之前在桐乡开小吃店,去年初与蔡某结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起初,晓虹连闻到烟味都反感。但因为她有一辆红色荣威550小轿车,蔡某认为让女人运送货物不会引人注目。于是,在蔡某的软磨硬泡下,晓虹隔三差五开着她的红色轿车,前来该小区租房楼下接货,并将货物运送到快递公司,发往重庆。
最早被重庆警方发现销售假烟的王某,也是蔡某的一名昔日狱友。王某,42岁,重庆巴南区人,2010年,因为制贩假烟,他与蔡某等人一同被重庆法院判刑。
据蔡某交代,因为自己不会下单,一般都是由晓虹将假烟运送到快递公司后,在手机上下快递单子。重庆的王某销售假烟后,再将货款打入晓虹的银行卡上。“之前,因为我在做羊毛衫生意时,跟晓虹借过钱,这钱算是还她的。”
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说,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狱友关系构建犯罪网络,形成产、供、销一体化链条,通过物流快递完成配送业务。在整个销售环节中,烟酒店老板与生产者不直接见面,犯罪嫌疑人假冒身份到各烟酒店推销交易,反侦查意识极高。同时,由于利用低档真烟进行切嘴、换嘴的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噪音小、烟味不大,因此能在相对较小、人口密集的居民区进行生产,隐蔽性较强。
经初步查明,该案涉案价值达近百万元。根据《刑法》第214条的规定,蔡某、晓虹及方某夫妇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桐乡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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