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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报刑事警情被拘留

2016年03月22日 12:43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沈权康

  一起车辆被盗案件,警方动用多名警力,调取查阅数10个道路路面监控,连续3天排查跟踪破案,然而,“人赃”并获后,当事人却表示车辆是他合法购入的。日前,桐乡市公安局洲泉派出所受理一起假报刑事警情的案件,最终,因涉嫌假报刑事警情,桐乡市公安局依法对报案人钟某处以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

  据悉,3月5日夜11点,桐乡市公安局洲泉派出所值班室接到报警,称辖区东田村一居民家门口停放的一辆四轮电动车被盗。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报案人钟某表示,当晚8点,他还看到车辆停在家门口,到深夜11点就发现不见了。

  3月6日凌晨,洲泉派出所受理了该起刑事案件,并落实警力展开侦查。办案人员根据受害人钟某提供的线索,调取了案发地附近多个路面监控资料,仔细查找被盗车辆痕迹。当日下午,办案人员在监控中发现被盗车辆行踪。监控录像显示:5日晚上7点53分,该车通过钟某家后面一公路往北行驶。随后,侦查人员通过道路监控一路跟踪发现,被盗车于行驶期间在两个点停靠,最后在洲泉镇岑山村附近失去行踪。

  6日下午,办案民警先后到被盗车辆的曾停靠过的位置走访、排查相关案件线索。经数日缜密侦查,3月8日下午,办案民警基本锁定了涉案嫌疑人员和被盗车的去向。当晚8点左右,被盗3天的车辆在岑山村某组村民郁某家中找到。然而,令办案民警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民警在对郁某询问时,郁某明确表示该车是他从单位同事手中购买的。一个小时后,办案民警找到了卖车给郁某的同事钟某某,钟某某告诉民警这辆车是车主本人,也就是本案的报案人钟某让他卖出去的,自己只是联系买主的中间人。

  3月8日夜10点30分,办案民警依法将涉嫌假报刑事警情的钟某传唤到所。经讯问,钟某承认了自己为了还欠债,瞒着家人私下委托钟某某卖掉电动车,又故意报警称电动车被盗的违法事实。

  据办案民警介绍,钟某自己卖掉电动车又故意报警称车辆被盗,造成公安机关浪费和消耗大量警力、物力资源,其行为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规定: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桐乡警方遂依法对钟某处以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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