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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检对5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6年02月17日 08:27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童 剑

  昨天,桐乡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最近受理了5起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涉案未成年人由于年少无知或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教育、感化、挽救”的方式,最终对涉案的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悉,小彬(化名)今年17岁,是本地某高中在校生。2015年8月某日晚上,小彬和蔡某在网吧一起打游戏,游戏打得兴起,却因网费不够只能下线。缺钱的两个人一筹莫展,蔡某“灵机一动”,提出到他以前打过工的某酒店咖啡吧偷窃保险箱。小彬起先有些犹豫,无奈经不住蔡某的一再怂恿答应下来。蔡某画好酒店布局图,然后将之前打工期间偷偷配好的保险箱钥匙交给小彬,并唆使小彬翻窗进入咖啡吧,自己则在外面放哨。第一次偷窃的小彬心里害怕,两手哆哆嗦嗦怎么也打不开保险箱。蔡某只好“亲自上阵”,换小彬在窗外放哨,最后偷走保险箱内全部现金、平板电脑、香烟等物共计价值一万余元,小彬分得一千余元。

  去年年底,小彬及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我真的知错了,以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了。”到案后,小彬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将所窃财物悉数归还受害人,并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数次表达了自己的悔意。考虑到小彬系未成年人,此次犯罪属于初犯、偶犯,在与蔡某的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日前,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对小彬作出不起诉决定。

  记者了解到,除了小彬以外,今年初以来,桐乡检察机关已受理5起涉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对其中5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均作出不起诉决定。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可视情况对其作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桐乡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应当倡导阳光温情的执法风格,以关怀和教育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消除涉罪未成年人污点伴其一生的顾虑,给未成年人一个重塑人生的机会,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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