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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并不万能,请勿任性拨打

2016年01月11日 09:37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徐飞燕

  2016年1月10日是全国第30个“110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群众的110,你我的30年”。事实上,很多人对“110”并不陌生,“有困难,找警察”是一句再熟悉不过的话语。记者从桐乡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了解到,他们每天接到的报警电话中,无效报警占到了一半以上。

  乱打110,害人也害己

  根据110指挥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12月,110指挥中心共接到报警电话32400多起,但其中有效报警仅14800多起。该中心指挥长杨俊华告诉记者,在无效报警中,“求挪车”的报警电话最多。“尽管从2015年6月15日起,‘求挪车’应该拨打114,可是仍有很多市民拨打110。其中有些是真的不知道,而有一部分市民表示,自己就愿意打110‘求挪车’,但其实这样的行为就是在抢占有限的报警资源。”

  杨俊华告诉记者,除了“求挪车”外,无效报警还包括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重复报警、骚扰电话、小孩打着玩、情感受伤求安慰等各种各样的情况,甚至还有喝醉了酒报假警的。

  2016年1月4日,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警,声称自己要去杀人。接警员马上询问对方情况,但他什么也不肯说就把电话挂了。之后,接警员多次回拨电话,可那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接警员只得根据电话号码查找机主信息,最终找到了52岁的湖州人沈某。原来沈某喝醉了酒,“一时兴起”才拨打了110。最后,沈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杨俊华表示,“110”并不是万能的,市民不可任性拨打。特别是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无效占用110,会影响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学会正确拨打110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拨打110?杨俊华表示,110指挥中心除负责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还接受群众紧急求助,主要包括:1.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2.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3.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4.危及公共安全、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但对于停水、停电、停气、停暖等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的求助事项,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供电、城管、环保、工商、卫生等政府部门的一般求助事项,市民还是应拨打相关部门的热线电话或政府热线电话。

  杨俊华提醒广大市民,拨打110时一定要就近及时,在电话接通后,应冷静报清案发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及报警人的基本情况。值得注意的是,报警人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并按接警员的询问,如实回答公安机关需要了解的内容,以便接警员作出准确的判断,采取适当的措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桐乡已经开通了12110短信报警平台,无法用语音报警求助的聋哑残障人士和其他群众在特殊情况下报警、求助时,可以通过手机发送短信至12110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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