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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法院强化刑事庭审功能 促进规范司法

2015年11月25日 07:5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吴潇琦

  一起盗窃案件,经过两次庭审却依然存在多个疑点……面对这样的“疑罪”案件,近日,桐乡法院通过与公诉机关协商,坚持“疑罪从无”原则,最终裁定准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据悉,去年12月,桐乡检察院向桐乡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某、沈某等结伙盗窃被害人张某家中财物,共计价值2万余元。然而,受理这起案件后,桐乡法院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及两次庭审,却发现案件存在多个疑点。

  据承办法官介绍,在这起盗窃案件中,两名被告人所作的供述不一致,且两人案发时为初次相识,缺乏共同犯罪的意识。而且,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被告人沈某获得分赃或额外利益,不符合共同犯罪特征。此外,被害人报案时间与案发时间长达3个月之久,被害人对被盗物品数量的陈述与侦查实验的结果也相矛盾。

  根据这些事实、证据,承办法官认为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按照“疑罪从无”原则,不能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近日,在经过两次庭审后,承办法官与公诉机关进行了协商,双方沟通后,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桐乡法院裁定准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这起案件,只是桐乡法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中的一个缩影。

  “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决定着人的生命和自由,一旦错判、错罚将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刑事审判庭负责人表示,去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一决策。在这一大背景下,今年初以来,桐乡法院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并以此完善自身建设,健全审判管理机制,不断加强规范司法。

  据桐乡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面转变证据审查模式是该院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首项举措。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桐乡法院通过全面加强证据审查、仔细研判证据瑕疵等措施,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执行证据标准。据统计,今年初以来,该院通过案件审查、受理,共计改变检察机关指控罪名两件,改变指控情节12件,着力解决执法标准不统一问题,确保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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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桐乡 法院 庭审 案件 中心 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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