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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桐乡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每月1245元

2015年11月12日 09:27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胡宇翔 通讯员 冯兴娟

  昨天,记者从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继桐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桐乡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本月起将调整至每月1245元。

  根据相关文件,从2015年11月1日起,调整符合条件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人员)的失业保险金、生育补助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月1103元提高到每月1245元。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后一次性可获得的生活补助,将按照城镇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0%确定,从每月442元提高到每月498元。

  同时,在桐的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待遇期满后仍处于失业状态,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孩子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金的补助。这也意味着该生育补助也从3309元增至3735元,提高426元。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可以同时领取。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变,按现有政策执行。

  截至目前,桐乡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6.7万人。今年以来,失业保险基金共向全市4769人发放失业保险金,有效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据市人社局就业管理服务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一直以来,桐乡市以落实政策、优化管理、服务群众为工作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强化失业保险征缴扩面,确保基金运作安全,积极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管理体系。与此同时,通过重心下沉,服务前移,稳步推进失业保险辖地管理,就近就地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从而进一步强化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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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新闻标签:桐乡 保险金 标准 每月 补助 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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