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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院镇旧镇改建房屋征收工作进入司法强制新阶段

2015年11月10日 09:17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

  “我把房产证和钥匙都拿来了,今天签掉好了!”11月9日下午2点刚过,家住濮院镇梅泾路的杨先生,紧赶慢赶来到濮院镇旧镇改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办理了房屋征收签约手续。

  和杨先生“前后脚”赶来的,还有家住永乐路的钱先生,他俩不约而同都是奔着签约的事情来的。

  摒到征收扫尾阶段,他们为何主动上门要求签约?

  2014年3月6日,濮院镇旧镇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正式启动,征收范围西起濮院镇中兴路、永乐路,东至濮院港,南邻濮院大道,北达濮院丝业公司、紫金路一线的区域,涉及被征收人3282户,被征收房屋总面积达45万多平方米,这是近年来嘉兴市五县二区范围内实施的规模最大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眼下,房屋征收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虽然剩余户数所占比例只有4%左右,但征收工作的难度却并没有丝毫降低。

  今天,迟迟不同意签约的杨先生和钱先生,为何从“要我签约”转变到“我要签约”,主动前来征收扫尾组呢?“刚开始我总以为,越到最后能得到越多的补偿。事实证明我的这种想法是错的。”杨先生一边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一边对濮院镇旧镇改建阳光征收的“硬气”深有感触。

  事实上,房屋征收工作启动后,由于补偿方案公平合理、征收程序规范合法、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得到了广大被征收人的积极拥护和支持配合。目前,征收区域内已签约户数已达3148户,签约率为95.92%。

  针对未能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协议的被征收人,桐乡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分批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书,在告知的诉讼期限届满后进行催告,经催告后被征收人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依法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9月22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桐乡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首批3件强制执行申请,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于10月15日作出行政裁定,认定作出的相关征收补偿决定合法,准予强制执行。

  此番杨先生和钱先生,正是赶在强制执行实施前夕,主动来到征收扫尾组要求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进入司法强制阶段,未签约的被征收人应认清形势早签约

  “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我一直期望多补偿点,不过政策始终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拖下去没什么意思了,还是决定配合签约,早知道就早点来签了。”钱先生细数道,错过了提前搬迁奖励,少拿了2万多,70平米左右的房子,算上房屋价值补偿、装修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货币补偿奖励……总共补偿奖励是58万多,始终是按照评估报告和补偿方案确定的标准算的,主动签约总比强制执行好,自己也没其他顾虑了,明天就准备搬家。

  而另一边,随着杨先生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完字,征收扫尾组工作人员和综合执法人员便前往杨先生的住处,现场查看了房屋腾空情况,并拍照存档,贴上了封条。

  这样一来,杨先生在11月11日就能拿到共计60多万元的补偿奖励款。

  “还未签约的被征收户可能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这些我们能够充分理解。今天,我们同意杨先生、钱先生在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后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就是本着以人为本、和谐征收的理念,只要能签约,我们都抱着欢迎的态度,在补偿奖励计算方面一视同仁。”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征收工作人员一方面将继续向被征收人深入细致地宣传解释政策,让他们能够清楚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征收工作的意义;另一方面,将通过延伸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用行动赢得被征收人的理解和信任,化解彼此间的对立和矛盾。

  征收扫尾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法院已对被征收房屋做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进入司法程序,但从内心讲他们并不希望被征收人走到这一步,所以在此也呼吁尚未签约的被征收户,能够及早转变思想,以大局为重,支持濮院镇的旧镇改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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