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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单上一笔签名差点让他背了10万元债

2015年11月06日 08:37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吴潇琦

  提货单上的一笔签名,让一名普通养殖户陷入一场经济纠纷中,差点替人背了十余万元的债……近日,桐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40岁的老周是一名生猪养殖户,平时也用自己的货车接一些运输生意,收入虽不能说富裕,却也自给自足。然而,今年5月11日突如其来的一纸诉状却让老周陷入了“危机”。

  半辈子没跟法院打过交道的老周怎么就稀里糊涂地成了被告呢?原来,老周因养猪需要常向桐乡一家饲料店购买猪饲料。熟络以后,饲料店老板便把从饲料厂进货时的运输活儿交给了身兼货车司机的老周。今年3月的一天,接到饲料店老板电话,老周又照例来到饲料厂运送一批饲料。然而,饲料厂负责人告诉老周,必须得等买家在提货单上签名才能放货。老周心想,自己只是代签个字,不用付钱,便把自己的大名写在了提货单上。有了这一通,老周以后每次遇有这样的情况,便均会在提货单上代为签名。

  不曾想,几个月后饲料店因经营不善关门了,而饲料厂几张未经结算的提货单上却赫然签着老周的名字。饲料厂遂据此将老周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庭审中,面对涉及710包饲料,共计约10万元的几张提货单,老周顿时傻眼了。那么,老周究竟是否需要承担这份债务,几个签名真的有这么大的责任吗?

  承办法官介绍,原告方作为证据提供的提货单是饲料厂和客户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上开具的书面凭证,用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的性质。老周的签字行为在法律上可以解读为双方对提货单的内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此时饲料买卖合同成立且具备生效条件。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老周本来可以在运货回来后与饲料店老板补办代理合同之类的材料,但他没有意识到问题所在,也没有补。实际上,生活中,像老周这样的遭遇屡见不鲜。在此,承办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合同、提货单等等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签字时,需千万谨慎,看清文书中的条款,充分认识签字后带来的法律后果,才能避免自己成为类似事件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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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提货单 签名 饲料厂 办法 承办 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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